子罕弗受玉
宋人或得玉,献诸子罕,子罕弗受。献玉者曰:“以示玉人,玉人以为宝也,故敢献之”。子罕曰:“我以不贪为宝,尔以玉为宝。若以与我,皆丧宝也。不若人有其宝。”
稽首而告曰:“小人怀璧,不可以越乡,纳此以请死也”。子罕置诸其里,使玉人为之攻之。富而后使复其所。
译文
宋国有个人得到了一块玉石,把它献给子罕。子罕不肯接受。献玉石的人说:“(我)把它给雕琢玉器的工匠看过了,玉匠认为是一块宝玉,所以敢把它献给你。”子罕说:“我把不贪财作为珍宝,你把玉石作为珍宝;如果把玉石给我,那么两人都失去了珍贵的东西,不如我们各人都固守自己的珍贵的东西。”
褒扬了子罕。褒扬他洁身自爱、不贪钱财的精神。